×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关于发放《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国...

关于发放《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的通知

商调查函〔2011〕392号
2011-12-12
  • 2011-11-18 原审立案 2012-07-27 原审初裁 2013-01-25 原审终裁 2017-04-12 期中复审立案 2018-01-27 日落/期终复审立案 2018-04-04 期中复审终裁 2019-01-25 日落/期终复审终裁
  • 调查通知文件

公告

关于发放《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的通知

2011-12-12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商调查函[2011]392号

(公司):

2011年1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83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负责本案的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工作。

依据商务部《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按照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安排,现向你单位发放本调查问卷。请认真阅读本调查问卷,按要求如实回答问题,并于2012年1月13日前将答卷递交至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调查三处

邮政编码:100731

联系人:于伟毅、罗鹏程、邢敏

电 话:86-10-65198083、65198182、65198062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乙二醇和二甘醇的单丁醚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问卷(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共33页)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立即登录